• 信贷业务

一、流动资金贷款

财务公司向成员单位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具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二、固定资产贷款

财务公司向成员单位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等。

三、法人账户透支

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允许其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四、委托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接受成员单位委托,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必须为成员单位)、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

五、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出具的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由财务公司履行偿付义务。